投诉王潮美发美容连锁店8千元代金券单方作废

   2011-05-03 IP属地 江苏本站xs1236830
核心提示:投诉王潮美发美容连锁店8千元代金券单方作废
“因为王潮美发美容店方擅自宣布代金券作废,我和朋友手中数千元面额的美容美发券全部作废,可是事先券上并没有注明有效期限,王潮美发美容店此举太霸道。”近日,南昌市民周先生向本报投诉位于渊明北路上的王潮今生有约美发连锁店。

  顾客:数千元代金券遭店方作废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单位与王潮美发美容连锁机构有业务合作关系。2006年7月,对方向其支付了总价值为1万元的消费代金券。“券上注明王潮美发美容3个分店都可使用该券,没有其他限制性条款,也没有期限限制。”周先生说,去年6月初,他拿着券来到位于渊明北路上的王潮今生有约美发连锁店消费,对方却表示,经过管理层研究决定,该券已经过期作废,不能继续使用。“就这样,手中的近8000元代金券莫名其妙地成了一沓废纸。”

  王潮美发:曾口头告知使用期限

  此后,周先生多次与王潮美发美容店协商,但是对方迟迟未给出准确答复。就此,记者来到位于渊明北路上的王潮今生有约美发连锁店。该店一刘姓负责人表示,支付代金券时就明确口头告知周先生等人,该券有效期为1年,过期作废。此后,由于持券消费人数较多,他们一直延期至2009年6月15日。去年7月初,经该店管理层开会决定,宣布此批券作废并且贴出通告。他表示,虽然已经找不到相关通告,但是该券确实已经失效。

  律师:有效期限必须书面约定

  采访中,对于记者提出“该券为何有效期限一栏空白未进行任何注明”一事,王潮今生有约美发连锁店没有作任何回答。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杨认为,代金券上的相关使用注意事项就是双方书面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说明。

  在该起纠纷中,即使王潮美发美容店口头告知周先生等人使用期限,也应当在券上注明有效期限,否则视为未告知,周先生等人可以要求继续使用该券。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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